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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律师.com》网站11月3日刊文报道,最近“不工作的中年男性”(指在公司中担任一定职务,但不认真工作的中年男性)为何消极怠工这一话题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这一热门话题源自知名职业规划顾问楠木新的“中年男性怠工”论,他曾写过《不工作的中年男性与工作的中年男性》、《不工作的中年男性为何工资高》等著作。
在公司里面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中年男性担任着公司的某个职务,但即使来公司上班,也不做什么事,每天只是对着年轻人的工作指手画脚,到了下班时间就准时回家。在某些公司里甚至有人把上班时间都用来读杂志、上网。
“我觉得自己是在工作”、“我能很巧妙地装作在工作”、“我有心无力”等。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不正经工作”。年轻人对此大为不满,称“凭什么他们的工资是我的三倍”“希望他们至少做好分内的工作”等。
但是,他们明明没有做事,却为何没遭到解雇。有人就认为问题在于日本式的雇佣体系。就“不工作的中年男性”没被解雇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精通劳动法的神内伸浩律师。
●来了公司等于履行了义务?
“劳动法中有一个原则是‘无劳无薪’,就是说实际上没有工作的话就没有工资。”
但是从这个原则来看,似乎没有必要给那些“不工作的中年男性”支付工资。
“的确,自己努力地在工作,旁边懒散的人却拿到了很高的工资。要是员工知道有这种情况的话,工作积极性一定会下降。但是,我们必须要关注一个点‘实际工作’并不等于‘得出成果’。”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大多数在公司工作的人所签订的《雇佣协议》也可以说是‘提供劳动力,获取等价的薪金回报‘。说的夸张一点,即使早上9点上班,在公司的工位上一直坐到下午5点也算是‘提供了劳动力’。从法律上来看,这些‘不工作的中年男性’虽然实际上的确没工作,但只要他们来上班就等于是履行了协议上所规定的义务。那么究竟怎么样算是‘提供了劳动力’呢,这恐怕要由雇佣单位来决定吧。“
“不工作“不能成为解雇的理由
那么是因为这些人打着法律的擦边球,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劳动力”,所以才不能解雇吗。
“当然,公司并不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解雇‘不工作的中年男性’,但是法律严格规定了解雇员工的理由。如果不是‘不服从上级指示’、‘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能力明显不足‘等情况,就不能解雇员工。而社会上也确实存在未出现上述情况却解雇了员工,引起纠纷的情况。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公司不敢解雇这类员工。”
公司出于“避免纠纷,规避风险”的考虑才会让那些对公司没有半点贡献的人,继续拿着工资呆在公司里。
神内律师指出:“‘不工作的中年男性’拿着超过其工作成果的工资是事实。但是,反过来说,养的起这类人的公司那也一定资本雄厚。想着自己能在这样的公司里上班真是幸福,要比整天羡慕他人更加具有建设性意义。”
神内伸浩,曾在实业公司人事部任职8年,2007年成为律师。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也成绩斐然。2014年7月开设神内法律事务所。第一东京律师会劳动法制员会委员。著有《管理层问题对策的实务和法律〈劳动法专业律师示范实战〉》(民事法研究会共著)、《65岁雇佣时代 管理高龄层的实务》(劳务行政研究所共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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