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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年來,新安保法推動日本走向“可戰國”?

2016年09月19日13:4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綜合報道,2015年9月19日凌晨,由日本執政聯盟控制的國會參議院全體會議不顧在野黨強烈反對,強行表決通過了以解禁集體自衛權為核心內容的一系列新安保法案。自此,新安保法案正式成為法律,日本戰后“專守防衛”安保政策發生根本改變,由首相安倍晉三領導的政府一步步將誓言“不戰”的日本推向了“可戰國”行列。

【新安保法誕生經過】

2007年,安倍晉三在第一次擔任日本首相時就啟動了旨在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討論,但因其提前下台而中止。

2014年,安倍第二次擔任首相后重啟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討論,多次表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意向,並於當年做出“變更憲法解釋以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因變更涉及到諸多法律,新安保法案應運而生。

2015年7月16日和9月19日,新安保法相關法案先后在國會眾院、參院通過,正式成為日本的法律,並在2016年3月29日起正式實施。

新安保法包括兩個部分,分別是《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和由10項小法案構成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前者為日本自衛隊支援多國軍隊提供依據,后者則規定了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和發起武力攻擊的條件。

【顛覆“專守防衛”】

新安保法對日本影響最主要的有以下三點:即使日本未受攻擊,自衛隊也可主動馳援盟友,對他國行使武力﹔自衛隊在海外用兵不受地域限制﹔派兵性質從后勤支援變為戰場支援。

作為二戰戰敗國,日本將戰后制訂的“和平憲法”將“專守防衛”作為基本國策。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放棄戰爭、不設軍隊,放棄集體自衛權。

因此,新安保法的誕生與實施,不僅標志著日本成為可以隨時介入全球軍事沖突和紛爭的“可戰國”,也意味著該國放棄戰爭、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和平憲法”名存實亡。

日本絕大多數憲法學者認為安保法違憲,國內輿論也將其稱為是一部將日本帶上“可能發動、參與戰爭”之路、充滿危險與隱患的“戰爭法”。而安倍政權推進安保法至今,日本民眾的反對和抗議也一直沒有停止。

【自衛隊加速擴張】

在成為日本法律一周年之際,新安保法目前已經進入了“應用階段”。

日本新任防衛相稻田朋美上月曾表示,將著手展開幾乎所有隨著安保相關法實施而擴大的自衛隊新任務的訓練。而根據日本媒體本月15日消息,關於自衛隊基於新安保法進行“馳援護衛”等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新任務,陸上自衛隊啟動了實際訓練。

與此同時,安倍政權也開始密集為“解鎖”后的自衛隊做宣傳。日前,稻田朋美出訪美國,與美方商討自衛隊在更多的軍事活動中與美軍展開合作。而后,她還將親赴南蘇丹,為自衛隊執行新安保法賦予的“馳援護衛”等新任務踩點鋪路。

稻田朋美四處奔走,為自衛隊刷“存在感”,有分析就此指出,安倍步步推進的防衛政策,注定被他的這位“嫡傳女弟子”快速推向高潮。未來,日本自衛隊走向海外或將成為常態。

(責編:袁蒙、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