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視 頻|政治熱點|經濟聚焦|中日投資|科教信息|展會資訊|企業動態|文化採風|中日萬象|圖 片|留 學|熱 評

現在位置:中日經濟交流網>>中日萬象更新:2013年10月24日14:39

中國駐日使館提醒中國公民在日本轉機注意事項

人民網東京10月23日電(記者 劉軍國)據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消息,近日有中國公民在成田機場轉乘次日離境航班時,申請臨時入境未獲許可,被安保人員強行送到指定酒店過夜,並於次日在安保人員監視下乘機離開日本。

日本《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14條規定,乘坐航空器或船舶的外國人途經日本前往其它國家或地區時,可委托承運人代向入境審查官員申請臨時入境許可,獲准入境的外國人可在指定地區、在指定時間內停留日本,停留時間最長不超過72小時。該臨時入境手續日語稱為“寄港地上陸”。該法第六章有關條款同時規定,航空公司等承運機構應配合入管審查官員的工作,並有義務安排被拒絕入境日本者離開日本。

據悉,“寄港地上陸”不同於“落地簽証”,更非“過境免簽”待遇,而屬於特殊審批項目。日本法律賦予入境審查官較大的審查裁量權,特別是在審查臨時入境申請時,審查官可根據情況自主做出拒絕申請人入境的決定。申請人被拒絕后很難通過行政或司法救濟手段獲得入境資格。

在過境旅客較多的日本國際機場中,除羽田機場、關西機場為24小時開放外,成田機場、中部機場、福岡機場、那霸機場等均在深夜關閉,過境轉機旅客不准在候機大廳過夜。在實踐中,航空公司以履行法律職責為由,委托安保公司將未被許可入境但又因故無法當天乘機離開的旅客安排至指定酒店過夜,並禁止當事人離開酒店。當當事人預定航班開始辦理登機手續后,安保公司將當事人送至登機口。其間,當事人需要自行承擔食宿、通訊、清掃、保安等一切費用。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建議:過境日本且擬臨時入境的中國公民,事先辦妥簽証,即使無入境日本計劃,也需在購買機票時確認擬中轉機場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行程。

(責編:實習生、張璐璐)

DV大賽

中日熱點點評更多>>

  1. 繽紛水母世界

        在香港海洋公園山頂纜車站旁有一座以水母為主題的展館...【詳細】

  2. “大黃鴨”與游客見面

        近日,2013北京國際設計周組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霍夫曼正版“大黃鴨”在京展示...【詳細】

  3. 3D地畫群亮相長春街頭

        一組惟妙惟肖的3D地畫亮相長春街頭,讓大量市民逛街的同時也體驗到這種特殊的藝術形式所帶來的刺激與樂趣...【詳細】

  4. 環球金融中心舉辦“蠟筆小新展”

        2008年10月正式啟用的上海環球金融中心今年舉辦開業五周年慶祝活動...【詳細】

主編推薦



中日經濟交流網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