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經許可擅自去南極違法
●13.8%的受訪者表示不知道
●將被處以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早在上世紀60年代,國際社會就對共同保護南極環境達成共識,為此,日本於1997年制定了“南極環境保護法”。記者查詢該法規,發現當中規定,日本國民前往南極須向政府提出申請,並得到環境大臣的同意。如果未經批准擅自前往南極,將被處以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在南極開展活動時破壞當地環境,則有可能被判處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被處以100萬日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