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轉型時期發生資產泡沫的原因
首先,對經濟轉型認識不足。上世紀70年代中期,日本進入經濟轉型期。原有依靠廉價原材料、能源、勞動力和土地,通過高強度投資拉動經濟的發展模式已經難以為繼,經濟增速下滑是必然的結果。但日本國內社會仍然自信心滿滿,認為日本模式“不可戰勝”,可以用政策扭轉經濟頹勢。這種氛圍之下,日本政府不惜採取非常規手段(不適當的寬鬆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刺激經濟增長。1985-1989年間,日本政府曾嘗試過多種辦法,包括增加國內投資、連續多次調低法定再貼現率,增加貨幣供應(將2.5%的超低利率維持了兩年三個月),以期抵消因日元升值而導致的通貨緊縮負面影響,最終卻催生出一個巨大的資產泡沫。
其次,在“國際協調”中處於被動地位。1985年,美國為擺脫自身困境,依靠二戰勝利取得的超強國際地位強壓日元和歐洲主要貨幣升值。日本作為戰敗國,對美國的無理要求歷來隻能忍氣吞聲。“廣場協議”之后的三年內,日元對美元升值了約70%。此后的政策失誤(為了抵消因日元升值而導致的通貨緊縮的沖擊向市場注入了太多的財政和貨幣刺激﹔未能抓住1988年秋美元疲軟的良機加息等),為資產泡沫准備了土壤。1987年日本經濟復蘇,恰在此時,日本國內經濟政策目標與國際政策協調目標之間出現了深刻的矛盾:按照“盧浮宮協議”,日本須繼續堅持“協調降息”的方針﹔但在國內景氣開始加速時,維持2.5%的超低利率又容易導致通脹,最終使景氣難以持續。這種矛盾使日本首尾難顧,政策出錯。
第三,金融自由化改革過程中的監管缺位。二戰后,日本的經濟和金融發展都帶有濃厚的行政管制色彩。上世紀70年代末,日本開始推進金融自由化改革。有人認為,金融自由化是導致日本泡沫經濟的重要原因,金融自由化間接引發了銀行擴張性放貸。盡管我們不能否認放鬆金融管制對資產泡沫的影響,但簡單將金融自由化作為誘發經濟泡沫的原因是有失偏頗的。問題的核心在於,在金融自由化過程中放鬆了金融監管。在泡沫經濟時期,對於銀行、証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的近乎瘋狂的炒作,監管部門實際上是縱容的。另一方面,日本歷來有“護送艦隊”的傳統。日本政府對金融機構的過度保護,使企業和民眾普遍認為金融機構不會倒閉。金融機構也利用國家信用恣意妄為,放鬆了風險管控。可以說,是日本宏觀政策的失誤和金融監管的放鬆共同催化了資產泡沫的產生。
(責編:任石、張璐璐)
中日經濟交流網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