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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臨時仲裁庭”:柳井與臨時仲裁庭的那些勾當

2016年07月18日14:51  來源:新華社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這場鬧劇的角色分工相當明晰,有編劇,有導演,有主演,有配角,也有跑龍套、敲邊鼓的。其中,日本資深外交官、國際海洋法法庭前任庭長柳井俊二在組建臨時仲裁庭過程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是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的柳井一手搭建了臨時仲裁庭。雖然建這個仲裁庭在程序上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相關規定,但他的獨特身份、特殊背景、過往言論、政治傾向等一干因素,都與《國際司法獨立性原則》的規定相違背。這決定了這個仲裁庭從組建之日起便存在公正性與合法性的原初缺陷。

柳井的職業形象:“親美遏華”的“右翼鷹派”

《國際司法獨立性原則》(BHP)第10段明確指出,與爭端一方當事國存在的過往聯系,可能構成對法官公正性質疑的依據。在司法實踐中,這種過往聯系往往取決於法官的過往職業背景。

在柳井漫長的職業外交官生涯中,有兩個鮮明的烙印。一是“親美遏華”,二是“右翼鷹派”。而他與安倍晉三千絲萬縷的關系更是盡人皆知。這樣的職業背景和政治取向,構成他在國際海洋法法庭任職時的價值取向底色。

柳井1961年進入日本外務省,此后40年間,先后出任條約局長、綜合外交政策局長、外務審議官(副外長級)、事務次官(最高位階職業官僚)、駐美大使等多個要職。

在外務省任職期間,柳井曾參與釣魚島問題、日美安保等敏感事項。1996年10月,柳井代表日方,出席在東京舉行的中日副外長級磋商,主要議題包括釣魚島、日美同盟、歷史問題等。1997年8月,已升遷至事務次官的柳井在記者會上暗示,日美防衛指針的適用范圍將包括台灣海峽。

2001年10月,因卷入外交機密費挪用丑聞,柳井受到嚴重訓誡處分並遭解職。然而,就是這麼一個有職業污點的人物,2005年被日本當局舉薦到國際海洋法法庭出任法官,並於2011年至2014年擔任法庭庭長。2014年6月,柳井連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但不再擔任法庭庭長。

正是在柳井擔任庭長期間,菲律賓單方面發起了南海仲裁案。庭長的權限使柳井得以決定組建臨時仲裁庭,並在中方缺席的情況下指定5名仲裁員中的4名。

安倍政府和阿基諾三世政府的這種“默契”,恐怕已經很難以“巧合”來描述。

一個“巧合”接著一個“巧合”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就中菲在南海的有關爭議單方面提起仲裁時,新加坡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戴尚志敏感地意識到“日本”因素。他同年1月29日在《南華早報》撰文指出:“日本的角色將受到質疑。”

戴尚志舉出兩處“可疑性”。一,2012年12月安倍晉三上台。2013年1月,外相岸田文雄選擇馬尼拉作為出訪第一站,並承諾向菲律賓提供海岸警衛隊船隻。

日本外務省發布的1月10日日菲外長會談概要顯示,岸田與菲律賓外長德爾羅薩裡奧“雙方圍繞南海問題達成共識:重要的是,所有相關國家應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相關國際法﹔並就(南海問題)繼續合作達成了一致”。戴尚志在文中提醒說,考慮到“東京與北京的關系因尖閣群島�釣魚島而日漸緊張,有人會質疑,在岸田文雄訪問后不久菲律賓就提出這一法律挑戰是否巧合”。

戴尚志點出的另一個“巧合”是:“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是日本人柳井俊二。”而根據《公約》附件七第3條,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在特定情形下有權指認、組建特設仲裁庭。

從后來圍繞組建仲裁庭的事態進展看,不得不說,戴尚志的直覺是正確的——5人組成的臨時仲裁庭中,除一名德國籍仲裁員為菲方指派外,其他4名分別來自法國、荷蘭、波蘭、加納(英國雙重國籍)的仲裁員均由柳井一手指派。

期間有個小插曲。柳井一開始指派的首席仲裁員是斯裡蘭卡人品托,但品托因妻子是菲律賓人請求回避。

其實,更應該回避的正是柳井本人。

(責編:袁蒙、王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