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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安保法案提三新名词 关键“事态”难以服众

2015年07月27日16:19  来源:京华时报

7月16日,日本执政联盟控制的国会众议院全体会议强行表决通过了安倍政府提交的安保相关法案。根据立法程序,法案还需经国会参议院审议通过,但执政联盟在参议院同样占据半数以上议席。即使参议院最终未能表决通过法案,执政联盟仍能凭借在众议院的三分之二以上议席,在二次表决中最终通过安保法案。

即便安保法案成立几成定局,这一被称为战争立法的安保法案违反日本宪法、背离国际和平潮流的本质缺陷并未改变。安倍政府强推安保法案,给日本国内政治和法治体系埋下祸根,也给日本对外关系和地区安保形势埋下新的隐患。

新名词

三个难以服众的关键“事态”

今年5月15日,安倍政府向国会提出了安保相关法案。法案实际由两大块组成,一块是新立法《国际和平支援法案》。根据这一法律,日本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向海外派兵并向其他国家军队提供支援,这一立法的实质相当于一部“自卫队海外派遣永久法”。另一块由《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重要影响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等10个修正法组成,统一包装成《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

一系列安保法案的核心是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扩大日本自卫队在海外的军事活动,事关日本战后70年来安保政策的重大转折,因与和平宪法有关“不得行使集体自卫权”精神存在内在冲突,法案本身在法理逻辑上存在重大缺陷。为更好的理解法案,不妨从法案中新提出的三个关键的“事态”概念入手。这三个新的“事态”某种程度都与中国相关。

(责编:袁蒙、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