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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宪,“封印”已经撕开【2】

2016年07月25日13:57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日本历史上共有两部宪法。一是1889年由明治天皇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也称明治宪法。另一部就是现行的《日本国宪法》。这部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其特点以当时盟军司令麦克阿瑟的话说,主要有三:一是改变了日本的政体,把天皇专权的君主立宪制变为以天皇为象征的议会内阁制;二是废除了封建制,实行三权分立;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放弃战争,否认交战权。

宪法第九条明文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此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由于这部宪法否认了日本的交战权,限制了日本军国主义复活,故而又被称为“和平宪法”。

自这部宪法诞生之日起,日本国内就存在争议。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宪法问题便逐渐与日本的外交、防卫以及历史认识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政界以对宪法的态度为标志,逐渐形成了“护宪派”和“改宪派”。

多年来“修宪派”的理由不断变化,基本主张主要有三:这是美国占领当局强加给日本的;难以适应日本的现状和变化的形势;给日本的发展带来各种障碍。安倍在2000年5月众议院宪法调查会上就说:“日本的最高法让美国人制定,对日本人的精神产生不良影响,应该重新审视。”

这是典型的“修宪派”说法。

日本的“修宪派”和“护宪派”之争有几大阶段。上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修宪派的势力不断壮大,但始终不占上风。究其原因,国际上始终对日本修宪理由表示怀疑,担心军国主义复活;国内民众的战争记忆依然惨痛,政坛的护宪力量一直强大,社会党、共产党等“护宪派”一直能够占据国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议席,修宪不具法理条件。

1999年,日本国会终于出现“修宪派”占绝对优势的情况,当年7月《宪法调查会设立法》通过,2000年1月20日,日本国会的“宪法调查会”成立,标志着国会开始讨论宪法问题。

(责编:袁蒙、陈建军)